侵占罪怎样认定有哪些认定标准呢

大家好。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。如何认定侵占罪?很多人还不知道。以下是详细的解释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
贪污罪的要件:

(1)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。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、埋藏物。

(2)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占有财物,将自己委托他人保管的东西或者埋藏物遗忘,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。

(3)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凡年满16周岁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,均可构成本罪。

(4)主观上是直接故意,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。

[法律依据]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:以他人名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将他人遗忘物、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这个罪只有说出来才能处理。

以上说明了如何认定侵占罪。有什么标准?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信息有误,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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