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建国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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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建国-湖南省作家协会肖建国

湖南贵阳。中国共产党党员。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。历任湖南省《湘江文学》杂志编辑部编辑、副主任,湖南省永兴县副县长,湖南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、党组成员、组织部部长,湖南文艺出版社社长,《芙蓉》杂志总编辑,广东花城出版社社长,《花城》杂志总编辑、副总编辑。湖南省作家协会第三届理事、第四届副主席,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委员,广东省作家协会第四届理事。他于1972年开始出版作品。198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。

肖建国-肖建国,北京科技大学教师

1955年6月30日出生,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民事诉讼法学博士、副教授,1974年以前上学,1974年7月至1978年4月知青;1978年5月至9月工人;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1982年7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其中:1986年3月至1990年1月任犯罪学所党支部副书记;1989年1月至1989年10月任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;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任《法律月刊》副主编;1992年6月至2000年3月,任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、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副主任、《青少年犯罪》杂志副主编;2000年3月至今任教务处主任。

肖建国-主要作品

民事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,担保物权的行使,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选择,英美证据法的两点启示,证据能力的比较研究,法官在举证责任下如何判断,合同法中的证据问题,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选择

肖建国-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

肖建国-基本信息

姓名:肖建国。教学专业:法学-法学。在职情况:在职性别:男性部门:法学院。

肖建国-我的简介

河南光山县人,1988年考入河南大学。4年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,师从著名法学家姜维教授。1995年、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硕士、诉讼法学博士学位。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、《北京科技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编辑。现已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。

肖建国-代表作品

民事诉讼价值理论:新合同法实践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新华出版社

肖建国-代表论文

《论代表人诉讼的几个问题》法学家与蒋伟、肖建国合著1994年第3期《论判决的效力》《政法论坛》与蒋伟、肖建国合著1996年第5期《论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》;与姜伟、肖建国合著《政法论坛》1994年第3期《关于民事执行制度的几个问题》;《中国法学会》与姜伟、肖建国合著,1995年第1期;肖建国合著《论双务合同中抗辩权的行使》;《北京法制报》1999年4期;21世纪上海的发展定位和社会保障前景: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,2000年,1期;程序正义的理念及其实现:《法律研究》,1999年3期《中国强制执行平等优先原则》;《法律科学》,1996年,2期;《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意蕴/科学》2002年第3期,《论合同法中的证据规定》,《法学评论》2001年第5期《列车晚点的法律救济——中国首例列车晚点索赔案分析》,《法学研究》1999年第7期:民事诉讼法、证据法、仲裁法、强制法、司法制度等。主要讲授合同法、侵权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证据法、仲裁法等。

肖建国-参考文献

肖建国副教授教学评价:http://pinglaoshi.com/teacherId368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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